身上。几天后,他和一厂的痞子们不期而遇,他抽出两把唐刀,一一把,毅然决然冲向比他大几岁的痞子人群,一对,何况比对方身型悬殊了许多,绝对是一场不可能打胜的战役,可他就像条发了疯的野狗拼命撕咬,豁出一切只为给对方身上添一些伤疤,不要命的打法,终于把对方打得抱头鼠窜。他那时候洁白的衬衣最后变成了黑色,鲜血滴滴答答落在她的心头,清瘦的身影持两把唐刀,斜阳照射下,威猛的如同传说的战争神邸。她却知道,他身上的伤不比对方的少,一百十二针,这是她陪他上医院后,伤心欲绝的她在旁边看医生给他缝合伤口的数字。
他那时就像个不可撼动的魁伟山岳,任何时候都能成为她所能依靠的坚强臂膀。
所以即便是默默无闻等了他二十多年,她还是觉得应该这样义无反顾。
当年在他和那个绝尘女子热恋的时候,她肝肠寸断,于是想找个男人来取代他的影子,她却发现自己错了,那个单薄却伟岸的身影始终在她心魂牵梦萦,谁也无法替代。
她想在能放肆的青春里,赌上一把。
哪怕是他一直爱着那个仙子一样的女人,她也不曾后悔。
想起两人之间琐碎的点滴,二妮的心五味杂陈。
她不是洒脱的女侠,没有那么高的境界相忘于江湖,只想陪在他的身边相濡以沫。
看到他有些落寞的神色,二妮心一紧。想到他收敛起了昔日里的张狂与锋芒,变成了那个女人一样的安静内敛,崔亚卿心暗自轻声呢喃道:“你说爱极了一个人,会慢慢变成他的模样。我努力变成了你的样子,才发现你已经变成了她……”
!!
人驾车来到了桃园街西边的一处地摊,缓缓停下。
简陋的大红牌匾上写着“武林龙虾”。
等人坐稳后,热情的老板娘上前笑着问道“老样子?”
崔亚卿补充一句:“多放辣椒,啤酒越凉越好!”
这处地摊是老街四害一到夏天就最常来的地方,个爷们基本上也就是喝酒为主,到哪喝都一样,主要是为了照顾崔亚卿的口味。这丫头好养活,不喜欢吃什么鲍鱼海参,也不喜欢法国大餐西式牛排,唯独偏爱小龙虾,让赵凤声时常感慨她生了个不花钱的嘴,又长了颗不上进的心。
随着箱啤酒“咣咣咣”砸在大刚身旁,附近吃饭的群众都投来诧异目光,这两男一女坐的桌子很小,人已经坐的满满当当,不可能再有客人来。而且现在地表温度很高,冰凉的啤酒放在地上不一会就变成常温状态,一下要箱,不是傻吗?
大刚拿起一瓶啤酒递给赵凤声,又递给崔亚卿一瓶,个人用牙就将啤酒起开,根本没用杯子,一口气干个精光。大刚又掏出瓶,依旧和赵凤声仰起脖子干掉,崔亚卿碍于肚量太小,灌了半瓶就放在桌上,举起背擦了擦嘴唇边上的酒渍。
四周群众全都看傻了眼。
乖乖!
这是喝酒?这比喝水都利索啊!
怪不得一下搬来箱,原来是喝家,照这速度,五箱恐怕都打不住。
大刚和赵凤声在小学时就开始偷家里的酒喝,那个年头穷,基本没什么像样的好酒,经常见的就是老白干和二锅头,都是些酒精度数高的烈酒。
随着在社会上的摸爬滚打,他们的酒量也越来越大,到了现在,每个人不低于一斤的量,喝完还能保证不耍酒疯。啤酒?那就是论小时喝了,啥时候喝的老板瞌睡的扛不住了,才肯罢休。他们以前也不怎么喝啤酒,九天伏天都以白酒解馋,因为喝啤酒付不起酒钱……
崔亚卿的酒量要稍微小一些,那也是和他们相对而言,陪着个大酒量的家伙喝了十来年,再小的酒量也能练出来个半斤不醉。
两个大盆的香辣小龙虾摆在桌上,崔亚卿涎着口水就开始下去抓,筷子都不用,葱白指两下就将小龙虾掐头去尾,仅留下粉白的虾肉,这份娴熟的技术,不知消灭了多少只可怜的龙虾才能练就出来。但她没急着吃,而是放到了赵凤声盘子里。
赵凤声这辈子最大的一个缺点,就是不会剥虾,不管是什么样的虾,他都不会。所以他唯一能吃的虾,就是油炸小河虾,一筷子一个,扔到嘴里就嚼,不用剥,省事。
他不会剥,但是爱吃,和崔亚卿在一起时,也基本是二妮给他剥。
崔亚卿刚把虾肉放进赵凤声盘子里,瞬间就后悔了。自己还生着气呢,这样的举动,不是让讨厌的家伙认为自己气消了?那可不行!
但是当崔亚卿刚准备把虾肉拿回去,赵凤声却抢先一步丢进了嘴里,笑道:“还是二妮疼我。”
崔亚卿咬着牙愤愤道:“下着砒霜呢,毒死你!”
赵凤声堆起一副谄媚的笑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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