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姐儿浑身一片白净,暖黄的烛火将她身上的白色映上一层微黄,白净细腻的脸庞正有些担心的看着他。
刚满十一岁的宜姐儿,和快要十四的江煜,从九岁之后,两人就很少见面了。
宜姐儿被她父亲护在温房里,警惕着每一个试图接近她的人。
外头雨声大了些,江煜放下手上的朱笔,看着宜姐儿微红的眼睛,那定然是今日哭临时留下的红晕。
他低声问道:“怎么来我这里了?”
宜姐儿往江煜面前又走了一步,伸手去拉江煜的袖子,就道:“我......
沈长龄的手停在彦哥儿脸上,指尖微顿,那点温热的触感却像一根细线,猝不及防牵动了他心口深处某处久未触碰的旧痂。彦哥儿仰着脸,眼睛亮晶晶的,睫毛扑闪,像只不知世事艰涩的小雀——可这双眼睛,竟与七年前钧哥儿被掳走那夜,在马车帘缝里偷瞧他的眼神一模一样。
那时钧哥儿也是这样看着他,怯生生地攥着小拳头,喊他“小叔叔”,声音软糯得能滴出蜜来。他笑着揉了揉孩子发顶,说:“等小叔叔回来,给你带北边的糖画。”
结果他没带糖画回来,只带回一道疤、一身风霜,和七年光阴碾过的沉默。
屋里一时静了。沈老太爷搁下茶盏,青瓷底磕在紫檀案上,一声轻响,如石子坠入深潭。崔氏垂眸,手指无意识捻着袖口银线绣的缠枝莲,针脚密实,纹路却已微微泛黄——那是她初嫁入沈家时亲手绣的,彼时新妇羞怯,绣花怕歪了线,如今手稳了,心却愈发沉得厉害。
季含漪悄然抬眼,目光扫过沈长龄搁在膝上的左手。指节粗粝,指甲边缘带着常年握缰勒缰留下的薄茧,腕骨凸起,青筋隐伏于麦色皮肤之下,分明是双惯于搏杀的手,偏生此刻松松搭着,姿态闲散得仿佛仍坐在平府酒肆里听曲儿。可她记得,当年沈长龄在沈家祠堂前跪了一整夜,就为求老太爷允他亲自去寻钧哥儿。那时他脊背挺得笔直,肩头绷紧如弓弦,连祠堂檐角悬着的铜铃被风吹得叮当乱响,都压不住他牙关咬碎的咯咯声。
“五叔……”沈长龄忽然开口,嗓音比方才低了些,像砂纸磨过青砖,“您荐我守备,我谢您。”他顿了顿,喉结上下一滚,“可我得先回一趟平府。”
沈肆眉峰微蹙:“为何?”
“那儿还有桩事没完。”沈长龄笑了笑,笑意却不达眼底,右手指腹无意识摩挲着左眉那道疤,“当年我追着土匪踪迹到平府境内,撞见一伙人贩子窝点,里头不止有被掳的孩子,还有些被拐的妇人。我报了官,县令倒是抓了几个人,可主犯却跑了——是个叫‘白鹤’的瘦高汉子,左耳缺了半个,说话带股子江南水腥气。”他指尖停在眉骨伤疤上,轻轻一按,“我追他追到赣南,他跳崖,我摔断了两根肋骨,他却活下来了。后来我在闽南又见过他一面,他换了张脸,可那双眼睛……”他眯了眯眼,眸底掠过一丝冷光,“像毒蛇信子,吐一次,我就记十年。”
沈老太爷手中的紫砂壶一顿,茶汤泼出半滴,在蟒纹锦袍上洇开一小片深色:“你查他作甚?”
“他手里有本册子。”沈长龄声音极轻,却字字如钉,“上面记着这些年经手买卖的孩子名字、年岁、卖往何处。钧哥儿的名字,就在第一页。”
满室骤然无声。钧哥儿正趴在沈老太太膝上玩她腕上那只金丝楠木镯子,小胖手笨拙地往里套,听见“钧哥儿”三字,忽地抬头,乌溜溜的眼睛眨了眨,懵懂又澄澈。
季含漪心头猛地一揪。她终于明白沈长龄为何执意要游历四方——不是贪玩,是追人;不是散漫,是执念。那本册子若真存在,便是无数个“钧哥儿”的命簿,而白鹤,是执笔的阎罗。
崔氏倏然攥紧帕子,指节发白:“长龄,你……你一直没放弃找这人?”
“大嫂,”沈长龄转过头,朝她一笑,眉梢那道疤随着肌肉牵动,竟不显狰狞,反倒透出几分少年气的固执,“您教过我,沈家子弟,答应过的事,刀架脖子上也得办成。”
崔氏眼眶一热,忙低头去拨彦哥儿额前碎发,声音哽着:“好孩子……好孩子……”
沈肆凝视着侄儿,半晌,缓缓道:“守备之职,户部文书已批,兵部勘合三日后下发。但你若要去平府,我准你三个月。”他目光沉沉,“若三月内你拿不到那册子,或拿不到白鹤的人头——”他顿了顿,声音陡然沉如寒铁,“便回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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